公告事項

公告本縣115年度第一次縣內介聘國中小暨附設幼兒園教師申請調動名冊

一、旨揭教師申請調動名冊如附件。
二、請申請教師備妥相關資料正本及影本並按審查證明文件冊所列順序裝訂成冊(正本查驗後歸還),國中小及附設幼兒園積分審查訂於115年5月6日(星期三)13時至16時止。
三、請各校惠予參加積分審查作業教師公假登記,惟課務自理。